荆门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创建“五化”村卫生室和“四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
日期:2017-02-21 11:57:40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1号)和《关于迅速启动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事项的督办通知》(荆政督〔2017〕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182个“五化”村卫生室、6个“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确保市政府民生实事尽快落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湖北省“五化”村卫生室、“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标准,通过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业务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完成182个村卫生室“五化”创建,达到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标准,实现全市“五化”村卫生室创建达标率100%;完成6个乡镇卫生院“四化”创建,达到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行信息化标准,实现全市“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达标率100%,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二、实施范围
(一)“五化”村卫生室。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二)“四化”乡镇卫生院。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
三、任务分解
(一)“五化”村卫生室182个。沙洋县50个、钟祥市91个、东宝区22个、掇刀区6个、漳河新区13个。
(二)“四化”乡镇卫生院6个。京山县2个(新市镇卫生院、石龙镇卫生院)、沙洋县1个(十里铺镇卫生院)、钟祥市3个(长寿镇卫生院、洋梓镇卫生院、官庄湖卫生院)。
    四、建设要求
(一)“五化”村卫生室。一是产权公有化。通过新建或改建,将村卫生室产权全部实行公有化,其形式可以属于政府、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所有,全面消除“家室合一”的村卫生室。二是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的房屋面积和科室设置必须符合《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鄂卫发〔2007〕28号)相关要求。新建或改造的村卫生室,面积应达标,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严格分开,设有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含分设注射配药室、处置换药室)、输液观察室、公共卫生服务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和药房,做到分区合理,符合卫生学和院感控制管理要求,并按相关要求统一设计、统一外观、统一标识。三是服务规范化。严格遵守执业规范,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价廉。四是运行信息化。村卫生室配备电脑及打印机、刷卡器等相关设备并联网,接入县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门诊费用即时结报、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绩效管理等重点工作信息融合互通。五是管理一体化。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人员、器械、财务、绩效进行统一管理,并做到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简称“六统一、两独立”)。
(二)“四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湖北省“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标准》,认真组织,有序推进。一是建设标准化。基本建设应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规定,建设要求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并符合国家卫生学等标准。二是业务规范化。严格执行与业务项目相关的国家医疗技术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统筹协调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项目目标任务。三是管理科学化。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行风建设,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四是运行信息化。建立包含基本诊疗、综合管理、公共卫生、合作医疗、疾控信息等功能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综合服务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信息支撑。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1月-2月底)。市、县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责任分解到各乡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争取县级政府支持,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二)建设阶段(2017年3月-10月底)。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五化”村卫生室和“四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将实行一月一统计、两月一核查、一季一通报的方式,督促各地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
(三)县级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15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对本辖区“五化”村卫生室和“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工作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并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市级复核阶段(2017年11月20日-12月上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班对各地申报的“四化”乡镇卫生院和“五化”村卫生室进行复核评审。12月10日前,市卫生计生委汇总复核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确保民生实事稳步推进。市卫生计生委将把“五化”村卫生室和“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纳入2017年卫生计生目标考核内容,严格结帐。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四化”卫生院评审办法(试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函〔2014〕12号)要求,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建设责任主体,“五化”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村室不低于10万元;“四化”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创建要求,落实资金,确保投入到位,建设达标。
(三)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各地要认真按照《湖北省“四化”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试行)》、《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鄂卫发〔2007〕28号)等文件精神,合理规划布局,规范硬件建设,配齐常用设备,并突出公益性质,规范建设好“五化”村卫生室和“四化”乡镇卫生院。
(四)严格验收,定期通报。各地卫生计生局要加大对“四化”乡镇卫生院、“五化”村卫生室创建工作指导力度,做好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并强化定期督办和跟踪问效,确保民生实事按期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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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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