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工作职能及负责人
日期:2017-11-09 16:40:39

 

办公室(人事科)
科室负责人:付华娥
⑴协助中心领导,负责全中心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所、科、室之间的关系,制定有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文件、材料等。
⑵负责中心办公会的准备、安排、通知、记录,督办会议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负责对各种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
⑶深入各所、科、室了解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当好领导参谋,负责各种信息的传递。
⑷组织拟定、修改中心有关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办法。负责各科室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
⑸办理各类文书收发、登记、来文的处理,发文核稿,图书和档案的管理以及印鉴保管使用、打字文印。
⑹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和重要宾客接待。
⑺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政治教育、宣传和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
⑻认真做好党员发展,老干部管理,离退休、退职等手续。
⑼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推荐,办理干部任免,职工调配,人才交流。
⑽负责中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党员等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⑾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考核,各层次人员的选派、推荐、管理工作。 
12)负责科研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和提供有关科研信息,组织课题的科技攻关,抓好重点课题、重点项目的管理。
13)办理科研课题、成果的申请、立项、评审、鉴定、申报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苏恒
(1)           负责单位所需资金筹集和投资运用。
⑵负责固定资产、物资材料帐务管理,提供有关成本核算资料,按照分配方案核算各科室效益工资。
⑶完成经费预决算管理,编制、报告各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预决算情况,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控制和管理。
⑷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照财经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
⑸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日常收支与会计核算等财务事项,并对
财务事项中的经济活动实行会计审核与财务监督。
⑹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经济运行情况
进行分析报告,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与财务报告。
⑺整理财务资料,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会
计档案。
 
总务科
负责人:周伟
⑴负责基建、房屋、水电及仪器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⑵负责物资保管与供应工作。
⑶负责中心办公区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工作。
⑷负责中心车辆调度与管理。
⑸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⑹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回收处理等工作。
7)负责办公用品、试剂耗材、仪器设备采购、库房管理。按时进行办公用品采购,物品进行分类存放,库房做到进、销、存相符,发放准确。
 
质量管理科
负责人:王占成
1)负责组织制定各所、科、室业务质量目标任务,并进行管理和考核。
2)负责中心院感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的质量控制、检测检验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管理工作。组织检测科室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和有关检测质量考核工作。
4)负责各种检测报告的审核。
 
传染病防制所(性病艾滋病防制所)
负责人:艾勇
⑴负责制定全市传染病的防制和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实施法定传染病的监测、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上报。对重大传染病进行预测预报。
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类预案、方案、计划、总结的拟定,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4)开展性病艾滋病监测、检测,及时掌握疫情,为制定防治对策提供依据。
5)组织制定、实施性病艾滋病防治方案,督促、指导、协调具体防治措施的落实。
6)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工作。
7)开展艾滋病评价防治工作实施情况,加强防治工作质量控制。
结核病防治所
负责人:吴湘
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
⑵对下级结防机构的结核病人发现、诊断、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进行督导和检查,完成各类统计报表。
⑶开展结核病防治门诊工作,按要求进行疫情报告、病人确诊、登记和治疗,实施直接督导下的短程化疗。
⑷做好药品计划、发放以及经费落实情况的督导。
⑸对本地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血吸虫病防制所
负责人:丁兆军
(1)协助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防治/消除计划并指导县级制订计划;
(2)对辖区内血吸虫病防治/监测相关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效果评价、质量评估;
(3)负责辖区内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和防治信息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疫情、防治信息的汇总、审核、分析、报告及反馈;
(4)指导县级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工作,并实施质量控制;
(5)指导、参与本辖区内病例调查和管理,以及血吸虫病疫点、突发或灾害性疫情的应急调查、处置和评估;
(6)协助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辖区内血吸虫病达标技术考核;
(7)指导县级机构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效果评估;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健康教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所
负责人:李静
(1)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2)制定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传播,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4)建立和发展健康教育信息网络,向社会发布与健康教育相关的信息、报道,为社会提供健康知识咨询服务。
(5)建立与各新闻媒体、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促进健康教育向社会化方向发展。
(6)负责中心文化建设、对外形象宣传、市场开发工作。
(7)完成市爱卫会和上级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8)牵头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疾控项目督导。
 (9)根据慢病防治规划,制定本市慢病防治规划、本年度工作计划、下发文件,撰写防治工作总结。
  (10)做好慢病调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非传疾病的防治,以及居民伤害监测干预、人群死因报告调查、肿瘤病例监测、心脑血管病例、碘盐含量、伤害病毒等监测任务。
 
 (11)承担慢病患者健康体检、咨询、配合治疗以及高危因素的检测、筛查,人群干预等等工作任务。
  (12)、做好项目试点慢病信息的收集、录入、核对和汇总上报工作对信息资料进行及时的分析和评价。
  (13)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各县市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慢病防治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14)针对全国慢性病防治项目开展慢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卫生监测检验所
负责人:李明
1)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⑵承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种事故调查中影响人群健康的产品、生产和生活环境有害因素的化学检验。
⑶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水质和涉水产品、化妆品、工业及日用化学品、保健用品、防护用品、有毒有害气体的卫生检验工作。
⑷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公共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及有关技术规范。
⑸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相关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做好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及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工作。
⑹开展科研检验、委托检验、鉴定检验、监督检验等相关检验工作。
病原微生物检验所
负责人:杨芸
1)开展传染病等有关病原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的检验工作。
⑵承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种事故调查中影响人群健康的产品和生活环境有害因素的病原学检验。
⑶承担食品、水质和涉水产品、化妆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的卫生检验工作和消毒效果监测工作。。
4)负责中心生物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中心生物安全负责人建立和完善中心生物安全体系、组织生物安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
 
健康体检中心
负责人:乔梁
1)开展各类从业人员体检工作
2)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卫生科)
负责人杨东岳
⑴开展职业危害因素、居住生活环境检测。
⑵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以及控制效果评价。
⑶组织开展职业病诊断以及放射人员体检工作。
免疫规划所
负责人:柴良梅
1)制定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免疫程序、接种规范、工作制度,并组织和指导实施。
2)开展各类免疫接种工作。
3)负责免疫效果监测和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
消毒杀虫与病媒生物防制所
负责人:鲁方琴
       开展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与消长调查。
       开展病媒昆虫对杀虫剂的抗性监测。
       开展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价。
       开展城区除“四害”和“四害”密度监测。
⑸依据《荆门市城区除“四害”实施办法》向社会提供消毒、杀虫、除“四害”药物和技术服务。
(6)完成市爱卫会和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预防医学信息所
负责人:马志明
 1、负责中心网站、服务器及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的日常运行、数据使用、维护及保密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电脑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电脑使用水平。
  4、根据中心业务,开展切实可行的信息化需求分析,与软件公司一起共同开发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中心信息化建设。
  5、协助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的绩效考核工作和中心的绩效考核、积分制管理工作。

  6、协助质量控制管理科收集国家有关卫生检验法律、法规,卫生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科室提供最新版本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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