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
地址:钟祥市胡集镇放马山工业园
联系人:从祖兵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生产项目。
项目简介: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是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05年4月30日注册成立。本项目生产装置包括15万吨/年稀硝酸、18万吨/年硝酸铵、2条20万吨/年硝基水溶专用高塔复合肥生产线、1条20万吨/年转鼓复合肥生产线、5万吨/年工业磷铵生产线;辅助生产设施包括维修设施和分析化验室;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等。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2017年1月2日~1月22日,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杨东岳、黄云帆、王婷、李明、谢泽华、罗黎明等6人在用人单位安环部部长从祖兵陪同下,对本项目开展了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工作。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及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氨、磷酸、尿素。
检测结果为:硝酸车间巡检员、工业磷铵车间巡检员、工业磷铵包装岗位员工、农业磷铵车间巡检员、尿基厂一楼烘干筒员工、尿基厂输送皮带员工、尿基厂二楼造粒机员工、高塔筛分机员工、高塔冷却筒员工、高塔包装线员工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接触限值,其余检测点的噪声强度未超过上述限值;粉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浓度在正常范围内;氨、磷酸、尿素浓度低于检出限值。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第十三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第2小类肥料制造业。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将本项目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在试运行阶段能够正常运行,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基本符合要求,作业场所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预计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加强监督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防尘和噪声的治理,降低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和噪声强度;公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进一步完善卫生辅助用室。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综合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较完整;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情况较清楚;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较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
9.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行了分析;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可行性;
11.对策措施和建议基本实用、合理、可行;
12.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二)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2、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落实情况;
3、进一步细化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
4、补充相关附件;
5、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岗位配置情况,如应急物资柜、急救箱的具体位置;
6、检测报告补充检测点布局图;
7、补充施工、监理单位职业病管理工作总结;
8、补充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
9、单独小节说明评价单元划分;
10、分析噪声危害因素除工程措施外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后的结果,尤其是超标场所;
11、评价结果应明确项目目前是否满足相关法规,按控评报告提出补充措施后项目与目前法规的符合性;
12、关于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建议应该具体,特别是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检测的频率要求,应该具体化。
13、补充相关附件,按安监[2016]9号文要求,补充评价人员现场工作的照片;
14、科学地给出结论意见,职业健康检查不规范不等于健康检查未做;职业卫生档案不完善不是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15、建议措施应有可行性;
16、对于转岗人员,按照与原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相同分别确定体检类别。
(三)现场整改意见
1.进一步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和警示标识的设置;
2.加强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使用、维护及管理;
3.规范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4.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