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口监督单位:
2018年“清明”、“五一”节日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四风”整治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2、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3、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4、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5、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6、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7、严禁借“清明”祭扫及“五一”节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8、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捧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10、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同时,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信谣传谣,不得借联谊、聚会之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违反干部外出报备、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和请假规定。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安全、信访及舆情的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执纪从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持有责必问,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和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
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将在节日期间对监督单位执行本通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24—2331129
举报邮箱: jmsjwzwjwjj@163.com
微信公众号:荆门清风
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