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门联手出重拳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
日期:2017-09-20 14:32:12

9月19日,全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暨医用耗材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即日起,9部门将联手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

9部门分别为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本次纠风及整治工作旨在强化医药购销领域监督管理,严肃医疗服务行业纪律,突出重点、狠抓源头,力求在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规范医用耗材合理使用、强化医保和救助资金监管、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进展和成效。

本次纠风及整治工作将突出四项重点,全面筑牢专项整治的“防火墙”。

一是以医用耗材专项整治为抓手,做好“四查工作”,遏制行业不正之风。一查生产情况,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血管/非血管介入类、起搏器类、骨科植入类、口腔科材料、吻合器等产品。二查发票情况,查处非法使用发票、过票、走票、倒票等问题,加强对发票违法问题的案件移送和联合查处工作,深入挖掘发票违法行为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问题。三查采购情况,严肃查处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执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制度,加大对相关机构违反高值医疗耗材集中采购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查使用情况,要严肃查处超过规定范围使用医用耗材多收费、多计或变相多计医用耗材多收费、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患者使用医用耗材数量多收费、超过规定加价率提高医用耗材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大处方点评和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结果的应用力度,对过度医疗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的科室和部门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以药品购销两票制为重点,规范市场秩序。全市所有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要建立购销药品的完备记录。在药品购销过程中,要按规定开具相关票证,实现票据、账目、货物、货单、货款一致。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制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计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和个人信用记录,依法公开参与招标的企事业单位资质信息及信用记录。强化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对医药代表违反规定、从事药品销售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以综合监管为手段,严惩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有关规定,规范诊疗行为,将“三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作为重点,严格医保定点准入标准,健全退出机制。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纳入监管重点。严厉打击“骗保骗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等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全行业监管,加大对医疗服务领域拿红包、收回扣、搞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机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建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退出机制,引导行业发挥自净约束作用。

四是深化改革为引领,建立长效机制。要逐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从挂号、诊疗、结算等入手,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打通堵点,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要推进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医务公开,要把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向社会公开,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要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针对普遍性、严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要继续做好卫生计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要加强对行业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大对医务人员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违反“九不准”规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作为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衡量标准。要着力改善贫困患者的医疗服务,今年各地要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远程医疗要覆盖到所有贫困地区的县级医院;对贫困家庭重病的患者,要采取定点救治,先诊疗后结算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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